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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朝阳法律评论》(半年刊)创刊于2009年,作者是冯玉军。本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期刊,并且在国际上卓有影响。而作为朝阳大学校刊的《法律评论》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法学期刊,由民国初期著名法学教育家汪有龄、江庸等先生创办。1923年6月创刊,首期由学界领袖和政治巨擘梁启超等人在扉页上亲笔题辞,对杂志寄予厚望。初为周刊,后改为双周刊、月刊。内容虽然涉及法律制定与新法宣介,但编辑方针仍侧重关注“司法制度之兴废改革”,江庸先生写道:“关于司法制度之兴废改进有所主张者,不问其意见与本社同人合否,一律登载,期得反映各方之见地,以资法界之借镜参考”。
2007年底,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,在朝阳老校友、人民大学和人大法学院领导的鼎力支持下,从旅台校友手中接办《法律评论》,改名《朝阳法律评论》,以再续弦歌,弘扬民主、法治精神。纪宝成校长亲切会晤了朝阳校友。《朝阳法律评论》的创办对于传承朝阳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美誉、扩大海峡两岸的法学交流与合作、拓展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平台、扩大中国人民大学及其法学院在海内外的影响、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及世界和平,都具有重大的意义。
《朝阳法律评论》开设有主题研讨、部门法专论、理论前沿、实务天地、朝阳文萃、法治杂谈、介绍与评论等专栏,现暂为半年刊,以后根据稿源及发行情况考虑变为季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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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研讨、部门法专论、理论前沿、实务天地、朝阳文萃、法治杂谈、介绍与评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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